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吴霜 上海报道
3月21日,上海银行发布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涉及2023年10月与宝能诉讼一案。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即宝能相关企业和姚振华需在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25.8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并且上海银行对宝能相关企业的不动产、股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具体如下:
早在2020年12月24日,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托吉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托吉斯”)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托吉斯向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25.8亿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止。
同时,深圳分行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与托吉斯集团签订《借款质押合同》,与被告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托吉斯集团有限公司、深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姚振华分别签订《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由上述五家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后来,深圳分行依约向托吉斯放款人民币25.8亿元,但托吉斯未依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深圳分行依约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要求托吉斯等办理本息清偿手续。
目前,上海银行与宝能系及姚振华仍有两笔金额分别为34.772 亿元和38.99 亿元的纠纷。公告声明,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上海银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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