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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B.处刑教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宜告刑较轻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自救行为D.犯罪行为3.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是入户抢劫的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D.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4.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B.行为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C.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D.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的(   )A.修正的犯罪构成 B.标准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减轻的犯罪构成6.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C.以在网上发帖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7.下列关于管制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在劳动中同工同酬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根据下列案情,回答8-9小题。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所得了 200 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 5 万元送给乙。8.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行贿罪 D.侵占罪9.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受贿罪 D.职务侵占罪10.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构成走私废物罪B.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应数罪并罚C.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关税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死刑D.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的,应认定无罪 1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1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不区分主犯从犯1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1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帐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实亏15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B.非发经营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15.下列选项中,既可以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A.洗钱罪B.遗弃罪C.玩忽职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16.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水井,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这属于(   )A.客体错误B.工具错误C.打击错误D.因果关系错误17甲在候车窒以需要紧急联络为由,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末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抢夺罪B.盗窃军C.侵占罪D.抢劫罪1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未成年人不得适用罚金刑B.罚金的最低数额由法官酌情确定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D.一人犯数罪同时判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1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样弹出后将飞机迫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破坏交通工具罪B.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C.重大飞行事故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寻鲜滋事罪的是(   )A.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家电视机砸毁B.因感情纠纷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C.因债务纠纷率众人拿走债务人财物D.因医患纠纷将主治医师困在办公室21.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是(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22.甲将一部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根据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B.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相机的所有权C.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D.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23.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未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乙杂志社未经甲同意予以转载且未支付报酬。乙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是(   )A.许可使用 B.法定许可C.强制许可 D.合理使用 24. 甲在某酒店公用洗手间滑倒,摔碎了眼镜。经查:甲滑倒系因酒店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的损失由(  )A.甲自己承担 B.酒店承担全部责任C.酒店与乙承担按份责任 D.酒店与乙承担连带责任25.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甲主动将摔倒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扶起B.甲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C.甲为了出行便利,出钱修复邻居家被台风刮倒的院墙D.甲的狗将他人咬伤,甲误以为是好友乙的狗咬伤人而赔偿伤者26.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 50 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租金 50 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的消灭的原因是(  )A.混同 B.免除 C. 抵销 D.清偿27.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使用。某日,乙酒后驾驶该车撞伤丙,丙的损害应由(  )A.甲全部赔偿B.乙全部赔偿C.甲乙连带赔偿D.甲乙按份赔偿28.摄影师甲以乙为模特拍了数百张艺术照。甲将这些艺术照编辑成画册,未经乙同意交出版社出版发行。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著作权 B. 发表权 C.肖像权 D.署名权29.甲将乙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声称乙欠钱不还,是个骗子。经查,甲所言与事实完全不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姓名权B.名誉权C.肖像权D.荣誉权30.甲公交公司的司机乙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丙而急刹车,致乘客丁摔倒受重伤。丁的损害应由(   )A.甲公司赔偿B.甲公司和乙连带赔偿C.乙赔偿D.甲公司和丙连带赔偿31.甲(10周岁)、乙(11周岁)、丙(12周岁)翻越高速公路天桥旁水泥护栏后,趴在防护网上往高速公路拋掷石块击打过往车辆,其中一石块击中司机丁致其重伤,但无法确认该石块是谁投掷。丁的损害应由(   )A.甲、乙、丙连带赔偿B.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赔偿C.甲、乙、丙的监护人连带赔偿D.甲、乙、丙的监护人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连带赔偿32.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法人解散原因的是(   )A.被吊销营业执照B.被吊销登记证书C.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D.变更名称33.甲声称具有某海外名校学历,与乙登记结婚。半年后,乙发现甲的毕业证书系伪造。甲、乙之间的婚姻(   )A.无效B.有效C.因欺诈可撒销D.因重大误解可撤销34.甲将汽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并交付,后甲从乙处借回该车,并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同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乙得知后,要求甲、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赔偿B.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丙连带赔偿C.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D.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35.甲(13周岁)因考试成绩不理想将自己的书包扔掉。甲扔掉书包的事实属于(   )A.事件B.事实行为C.民事法律行为D.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36.2005年,甲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2017年,甲去世,该房屋(   )A.应按照公证遗嘱由乙继承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丙、丁共同继承C应由乙、丙、丁依法定继承共同继承D.属于甲和丙的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后继承37.甲、乙、丙三人按35%、55%、10%的份额共有一艘渔船。乙、丙二人均有意卖掉渔船,甲坚决反对,关于出卖渔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有权单独决定出卖渔船B.乙、丙未经甲同意无权出卖渔船C.乙、丙有权基于多数份额出卖渔船D.乙、丙可以根据多数共有人同意出卖渔船38.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   )A.形成权B.请求权C.支配权D.抗辩权根据以下案情,回答39、40小题。甲与金科公司约定,甲委托金科公司为自己提供出借人的相关信息,甲在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后向金科公司支付报酬。后根据金科公司提供的信息,甲从创富公司借款36万元并以其房产设定抵押,但一直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39.甲与金科公司之间的约定属于合同法中的(   )A.委托合同B.行纪合同C.居间合同D.技术咨询合同40.甲与创富公司之间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   )A.有效B.可撤销C效力待定D.无效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者错选均不得分。41.甲在街头摆气球射击摊,因向顾客,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法院的做法符合(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42.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自首中”自动投案“的有(   )A.在接受强制戒毒期旬,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抢劫他人的事实B.因形迹可疑被父母捆绑到派出所后,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的事实C匿名报案后在事故现场接受询问时,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D.在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期间潜逃,途中找警方交代了自己绑架他人的事实43.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有(   )A.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B.长期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向自己借款,賺取利息C.以营利为目的,长期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D.非法生产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他人开设赌场44.下列聚众斗殴的情形中,属于”持械“的有(   )A.牵引恶犬参与斗殴B.携带非法持有的枪支参与斗殴C.在斗殴现场抢夺对方棍棒井使用D.斗殴时使用事先臧匿在斗殴地点的砍刀4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   )A.以次充好B.以假充真C.掺杂D.掺假46,甲、乙、内设立一合伙企业。2014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货款36万元,同年10月,丙经甲乙同意退伙,被约承担了15万元的合伙债务。2015年2月,丁经甲、乙同意入伙,井约定:丁对入伙前该合伙企业所欠债务不承担责任。对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47.下列选项中,无需登记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有(   )A.甲公司将其股权出质给银行B.乙公司将其轮船的所有权转让给高某C.内公司通过拍卖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D.丁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钱某48.志愿者甲经常照顾孤寡老人乙。2015年3月20日,乙病故,遗嘱执行人丙告诉甲,乙遗赠给甲3万元和一套古籍。5月15日,甲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古籍。5月18日,甲联系丙,表示撤销此前拒绝接受古籍的行为。5月28日,甲请求丙执行遗嘱,丙(   )A.应将3万元交付给甲B.应将古籍交付给甲C.无需向甲交付3万元D.无需向甲交付古籍49.甲公司与乙幼儿园签订空气净化器买卖合同,约定:净化器的PM2.5去除率应达到95%,验收合格后付款。后乙幼儿园经甲公司同意将合同转让给丙幼儿园。丙幼儿国验收时,发现PM2.5去除率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幼儿园有权解除买卖合同B.丙幼儿园可以对甲公司行使先履行抗辩权C.丙幼儿园可以请求乙幼儿园承担违约责任D.乙幼儿园与丙幼儿园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50.甲将拾得的手表赠与不知情的乙,乙对该手表的占有属于(   )A.有权占有B.蓄意占有C.直接占有D.自主占有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51.简述连续犯的特征。52.简述减刑的限度。53.简述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54.简述表演者的权利与表演权的区别。 四、法条分析题:第55-56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5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请分析“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5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技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请分析: (1)    哪些行为属于该条第一款所称的”处分该不动产“行为? (2)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该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的情形? 五、案例分析题:第57-58小題,每小题15分,共30分。57.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二年,甲得知李某欠朋友乙2万元赌债,遂于一天夜晚,伙同乙将李某堵在某宾馆房间内,甲殴打李某致其轻伤,并索要”賭债“。李某表示自己没有带钱,乙威逼李某給家人打电话,要求李某告知家人送3万元现金急用。第二天上午9时,李某的家人送来3万元现会,之后甲将李某释放。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2)甲、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58.2014年5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5台空调、2个冰柜。货款总计6万元,从2014年10月起分四期技月支付,每期支付1.5万元。 2014年5月20日,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月27日,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丙公司派遗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且丙公司在派遗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 2014年10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5万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2)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3)钱某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移动支付逐渐普及,但由于相关法律尚不健全,导致实践中行业管理乱象和支付纠纷频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完全可以提前对未来的新科技做出周密的规定B.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当禁止新技术的运用和推广C.新事物的出现,扩展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也对立法提出了挑战D.在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执法机关也可以依据政策对相关行为作出处罚2.关于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有法律责任就有法律制裁B.有法律制裁必有法律责任C.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体现D.法律制裁和法律责任互为条件3.2016 年 12 月 16 日,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第 55 条第 1 款规定:”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学生具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该规定集中体现的法律价值是(   )A.正义 B.安全 C.秩序 D.效率4.我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该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法生效后,并不影响以往规范网络活动的行政法规的效力B.该法对2017年6月1日之前的网络活动,一般无溯及既往的效力C.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可以不受该法的约束D.该法对中国境内所有的网络活动都有约束力,这是属人原则的体现5.某法院在审理一起网络侵权案件时,采纳了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意见。这里体现的司法原则主要是(   )A.司法平等B.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C.公平优先,兼顾效率D.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6.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着不同的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B.批判法学派认为,使得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当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7. 关于法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B. 法律应当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意志C. 法律具有强制性,只能通过司法予以实施和实现D. 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在一国之内,所有人都应当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8. 关于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民事法律关系均为相对法律关系B.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C. 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现实的D.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9.“和为贵”是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于该理念的当代意义和价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和为贵”与自由、平等的法律观念无法兼容B.“和为贵”对调解制度的实施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C.“和为贵”观念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秩序D.信访制度是“和为贵”在当代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体现10.四位法学院学生旁听了法院审理的一刑事案件后,用不同的方法对该案涉及的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学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发布的案例进行解释,属于历史解释B.乙学生结合立法时的社会背景进行解释,属于体系解释C.丙学生结合法律的上下文作出解释,属于目的解释D.丁学生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属于文义解释1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的法律性质和地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程序法B.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C.是《监狱法》的上位法D.相较《公务员法》属于一般法12. 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主要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和制定法B.大陆法系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C.大陆法系的诉讼模式采取当事人主义,而英美法系是采取法官中心主义D.大陆法系注重法典的编纂,而英美法系更多采取的是单行法13.下列文件中,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A.1215 年的英国《自由大宪章》B.1689 年的英国《权利法案》C.1776 年北美《独立宣言》D.1789 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14.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C.现行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规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政议政职能 D.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行使了一定范围的制宪权15.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由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组成B.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C.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必须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16. 在甲、乙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甲以怀疑乙有婚外情为由。请求法院向移动通信公司调取乙的通话记录清单作为证据。根据现行宪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只能雇佣私人侦探调取乙的通话记录清单B. 法院为查清事实,有权要求移动通信公司提供用户的通话记录清单C. 移动通信公司为保护用户隐私,有权拒绝任何机构对通信进行调查D. 通话记录清单属于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移动通信公司有保护通信秘密的义务17.为治理交通拥堵,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行人闯红灯罚款20 元,累计 10 次处以行政拘留,下列有关该条例的表述,正确的是(   )A.该条例有权规定对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处以罚款B.该条例只有在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方可设定行政拘留C.只有该市人大有权制定该条例,该市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D.法院可以根据被处罚人的审查要求撤销该条例18.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撒销或改变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同一事项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19.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各级人民政府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立B.地方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只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C.各组成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并且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D.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由实施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20.关于我国专门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B.中国人民解放军法院院长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C.海事法院负责审理海事和海商领域的刑事和民事案件D.我国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以保障行政案件的独立公正审理21.关于我国宪法的效力,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现行宪法首次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B.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C.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D.法院审理案件时一般不得直接引用宪法,故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拘束力22.**********部分内容修改和完善,是宪法修改的一种方式,我国采用这一方式开始于(   )A.1979 B.1982 C.1988 D.200423. 为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四川省报将某县改设为区。有权批准该区设立的国家机关是(   )A.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B.民政部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24.下列法规或条例中,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的是(   )A.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B.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单行条例C.河北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D.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25.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B.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可提出对国务院质询案C.罢免全国人大代表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D.全国人大代表被行政拘留的,应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26.下列人员中,既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的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B.国务院副总理C.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7.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的是(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B.自治区人民政府变通执行国家的政策C.自治州人民法院审理破坏民族团结的案件D.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政府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的行为立案侦查28.在中国法制史上,提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思想的是(   )A.商鞅 B.子产 C.李悝 D.李斯29.秦始皇年间,咸阳发生一起杀人案,甲向官府告发该案系乙所为,乙遂被官府捕获。被判死罪,后官府抓获真凶丙。经查,甲乙素有结怨,甲为报私仇而进行诬告。根据秦律,甲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是(   )A.腰斩 B.鬼薪 C.斩左趾 D.髭钳城旦30.“强奸人**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这条关于强奸**罪的法律规定最早出现于(   )A.唐朝 B.宋朝 C.元朝 D.明朝31.下列关于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采用、删改清末新定之法律B.制定颁布众多的单行法规C.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D.拒绝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原则32.南宋庆元年间,某州有一妇人被杀。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拘捕,受拷问,招认了“杀妻事实”。在法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对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对此,提刑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宋代翻异别推制度规定的是(   )A.发回原州街由原市官员重审B.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C.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D.指定本州街另一官员审理33.《尚书 • 康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这里的“非眚”是指(   )A.故意 B.过失 C.惯犯 D.偶犯34.在唐律中,规定“负债违契不偿”的篇目是(   )A. 各例律 B.户婚律 C.斗讼律 D.杂律35.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式”为法律形式的法典是(   )A.武德式 B.贞观式 C.大统式 D.永徽式36.在刑制改革方面,汉代增设“女徒顾山”,这种刑罚属于(   )A.死刑 B.赎刑 C.徒刑 D.耻辱刑37.清代被称为“天下刑名之总汇”的中央司法机关是(   )A.军机处 B.大理寺 C.督查院 D.刑部38.《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政体是(   )A.君主立宪制 B.总统制 C.半总统制 D.责任内阁制39.唐开元年间,一高丽人与一百济人因锁事在京畿地区发生殴斗,两人被官府羁押审判。依唐律,该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A.唐朝法律 B.朝鲜法律 C.高丽法律 D.百济法律40.根据1941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规定,在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的人员构成中,共产党员所占的比例是(   )A.1/3 B.1/2 C.2/3 D.3/4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41.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B.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形式C.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包括若干法律规则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体现在若干法律条文中42.2016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国家对保障人权负有重要责任B.人权就是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的权利C.现代人权的保护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确认D.司法机关在审判时应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人权43.下列关于现代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职能活动B.立法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C.立法是政府部门管理社会的手段D.立法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一种方式44.乘客张某因迟到而被拒绝登机,在机场吵闹不休,殴打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航空公司将张某列入“拒绝乘载人员名单”,下列关于该事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A.航空安全优先于张某乘坐航班的自由B.对张某的治安处罚,可因其有立功表现而减轻或免除C.航空公司因张某迟到而拒绝其登机,侵犯了他的民事权利D.将张某列入“拒绝乘载人员名单”,是航空公司追究其民事责任的具体体现45.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B.专门委员会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C.专门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撤销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D.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46.外来务工人员刘某在为其子办理小学入学报名手续的过程中,被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刘某不同意开具该证明,学校因此拒绝其子入学,依据现行宪法,在这一事件当中,刘某之子受到侵犯的基本权利有(   ) A.     沉默权 B.平等权 C.财产权 D.受教育权47.下列选项中,国家主席需要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的职权有(   )A.会晤外国总统B.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C.发动动员令D.批准同外国缔结的重要协定48.根据唐代关于“告诉”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官府应当受理的案件有(   )A.张某控告其祖父谋反B.李某控告其主人杀人C.八十岁的王某控告其子孙不孝D.在押囚犯刘某控告狱卒虐待49.下列选项中,属于明朝法律形式的有(   )A.则例 B.大诰 C.条法事例 D.问刑条例50.清廷于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对于中国传统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重大改革,该法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包括(   )A.审判独立 B.合议制 C.民刑分理 D.审检分立 三、简答题:简答题:第51~5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51.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52.简述我国选举法的基本原则。53.简述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四、分析题:第54~56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54.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该法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1)什么是公序良俗?什么是习惯?(2)习惯作为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3)第八条的内容属于哪一法律要素?它对于司法审判有什么功能?55.某村地处城郊,在城市化进程中,该村大部分土地被征收。村委会未经村民讨论同意,确定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引起村民强烈不满,镇政府获悉后,决定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委派工作小组接管相关事务。请结合上述材料,依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回答以下问题:(1)镇政府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村民如认为村委会确定的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采取哪些措施撤销该方案?56.贞观五年,河内人李好德坐妖言下狱,大理丞张蕴古以为好德病狂瞀,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相州人,好德兄厚德方为相州刺史,故蕴古奏不以实。太宗怒,遽斩蕴古,既而大悔,因诏"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复)奏"。久之,谓群臣曰:“死者不可复生。昔王世充杀郑颋而犹能悔,近有府史取赇不多,朕杀之,是思之不审也。 决囚虽三覆奏, 而顷刻之间,何暇思虑?自今宜二日五覆奏。......”《新唐书 • 刑法志》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1)唐太宗实行死刑三复奏、五复奏的原因是什么?(2)死刑复奏制度的历史渊源是什么?(3)确立死刑复奏制度的意义何在? 五、论述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57.“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结合我国实际,论述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怎样的法治思维。58.《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进呈刑律分则草案折》载:“是编修订大旨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而仍不戾乎我国历世相沿之礼教民情”。清末修律处理外来法与本国固有法之间关系的原则,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律移植有哪些启示?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1-5  DDAAD   6-10  ADACA  11-15  ADDCC   16-20  DBCDB 21-25 CBDBC   26-30  ABCBA   31-35  CDBCC   36-40  ABACA 二、多项选择题 41.ABD  42.ACD  43.ACD  44.BD  45.ABCD  46.ABCD  47.BD  48.CD  49.ABD  50.BCD 三、简答题 51. 答案: 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 (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 (3)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 (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 52. 答案: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53.答案: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者无效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同法律事实: (1)权利人行使追认权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权利人拒绝追认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或对特定人如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出现而补正其效力。 54.答案: (1)表演者的权利是表演者对作品的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著作权。(2)表演者的权利的客体是作品的表演活动;表演权的客体是作品。(3)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表演者的权利中的有些权利,如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演权则有保护期的限制。 四、法条分析题 55.答案: “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没有能力抗衡或者阻止危害结果发生。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所谓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行为人遭遇到集全部智慧和力量都无法抗衡、不可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力量。这种不可抗力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可以来自大自然,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泛滥、江河决堤等,也可以来自他人,如遇到土匪袭击等,也可以来自牲畜,如惊马冲撞等,也可能来自行为人本人生理疾患或心理障碍,如心脏病发作等。 “不能预见”是指行为人未预见,且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和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也不可能预见。 56.答案: (1)处分该不动产的行为具体包括: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 (2)买卖不动产的物权的协议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当认定为本款中的“债权消灭”。 五、案例分析题 57. 答案: (1)甲、乙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甲、乙为索取赌债非法扣押李某,且索取的数额与所欠债务的数额之间差异不明显,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构成非法拘禁罪。二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 (2)甲的行为成立累犯,甲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满五年,在非法拘禁过程中, 殴打他人,应从重处罚,因此属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故意犯罪,符合累犯的成立条件;根据案情,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乙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58.答案: (1)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受人于一定期限内分批支付价款的买卖。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分四次支付总价款,因此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2)乙公司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公司在支付第一笔货款之后,未支付第二批货款,此时,甲公司未支付的货款已经达到了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3)钱某的损害赔偿应该由乙公司承担。因为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乙公司是赵某的用工单位,丙公司是赵某的派遣单位,丙公司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因此不存在过错。钱某的损害赔偿应当由用工单位乙公司承担。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 1-5  CBABD  6-10  CBABD  11-15  BCCDB   16-20  DADCA 21-25 DCCBB   26-30  CBCAC   31-35  DDADC   36-40  BDDAA 二、多项选择 41.ABCD  42.ACD  43.ABD  44.AB  45.AB 46.BD  47.BCD  48.ACD  49.BD  50.ABCD 三、简答题 51.答案:  第一,形成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我国的立法体制;深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形成完善的、科学规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  第二,形成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行政执法领域必须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实现公正司法还必须做到: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第三,形成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重点。  第四,形成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方面主要应当强化两大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第五,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52.答案: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即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在选举中,一~切选民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在程序上对所有的选民同等对待,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原则。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我国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4.差额选举的原则差额选举是指民意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5.秘密投票的原则秘密投票也称为无记名投票,是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53.答案: (1)以孙中山的“遗教”为立法的根本原则。《中华民国宪法》声称“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之托付,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人民福利,制定本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2)特别法多于普通法,其效力往往也高于普通法。这些特别法破坏了国民党在普通成文法典立法中所树立的建设民主、法制国家的形象,使国家法律在实质和形式意义上产生强烈的反差与冲突。(3)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国家成文法律体系。六法体系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法律近代化在形式上达到了顶点。(4)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国民政府最高法院的判例、司法院的解释例、司法机关认可的习惯以及法理,都可作为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的依据。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延续了清末以来的法律改革,进一步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部分法律原则、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引入中国,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吸收、发展,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法律体系。 四、分析题 54.答案 (1)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相沿成习的一-系列行为规范。 (2)一是法律没有规定,二是习惯本身没有违反公序良俗。 (3)属于法律要素中的法律原则。其功能包括:指导法官对法律规则的解释和适用;弥补法律规则的局限和不足。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法可能造成的不公。 55.答案  (1)不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镇政府无权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2)①《村民委员会》第36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②村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因此村民可以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撤销该方案。受侵害的村民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方案。 56.答案  (1) ①“德本刑用”的立法指导思想。强调明法慎行,以宽仁治天下的民本想。 ②唐太宗的个人原因和感悟。太宗因错杀张蕴古而后悔,认为死者不可复生,因此应审慎对待死刑,实行三复奏。后太宗认为实行三复奏,时间仓促,难以考虑充分,故又实行五复奏。 (2)  ①死刑复奏西汉时期已出现萌芽 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即死刑必须报告朝廷,经皇帝批准方可执行。 (3)  ①从司法角度看,这无疑是一大进步,加强死刑复核与复奏,慎重对待死刑,这体现了慎刑原则古以及对人权的保障。 ②加强皇帝对于司法审判权的控制。 五、论述题 57.答案 法治思维是运用法治精神和原则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不断培养和养成法治思维,具体包括养成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平等思维、权力制约思维、人权保障思维等。1.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规则思维要求制定好的法律,并贯彻它,遵守它。(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应该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该做的论述)2.法治思维是平等思维。(可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平等权来论述)3.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可从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来论述)4.法治思维是程序思维。要求国家工作员按程序办事。 58. 答案 本材料是清末沈家本主持修订刑律分则时提出的立法指导原则,也是处理外来法与本国固有法关系的经验。该材料总结了三点基本经验:折衷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尊重我国历世相沿之礼教民情。启示:第一,应合理吸收当代各国先进的法律制度;第二,应科学、理性地对待国外的法学理论,清末修律已能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理论、原则和制度,当今中国在推进法治现代化过程中也应持开放的态度;第三,在吸收借鉴外来法的同时,应充分考虑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相协调,并结合国情和善良风俗合理改造,以确保法律移植的良好效果。在清末修律中,清朝廷借用西方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制度内容,内容上一边维护专制统治传统,一边大量引入西方先进法律。也就是清朝对于西方法律并没有全盘吸收,而是只吸收了清朝廷认为有利于清朝廷的法律制度,也就是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外国法,虽然从现代的角度看清朝当时做法也许不正确,但是确实给当时的腐朽的清末王朝带来一丝生机,暂时维护了清王朝的统治。我们当代中国的法律移植,既不能全盘吸收,也不能故步自封,要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外国法,吸收对自己有用的部分,完善中国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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